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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池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公开补充说明(名词解释)
盐池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公开补充说明(名词解释)
2018-07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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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04

盐池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公开补充

名词解释 : 

  1、部门预算:是反映一个部门年度全部收入和支出的预算,是部门为履行职责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。 

  2、财政拨款:指由一般公共预算、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资金。 

  3、“三公”经费: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指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 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 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 

  4、机关运行经费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 

  5、政府采购:是指各级国家机关、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、择优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、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,以购买、租赁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行为。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是市场经济国家管理购买性支出(如政权建设、公共设施等)的一项基本手段,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。 


2021042224105835728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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